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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精神,消除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3月28日,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公开听证会,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场等单位负责人参会。
会上,检察官介绍了开展此次专项活动的背景与目的,结合检察干警现场调查情况,详细阐述了抚州市东乡区农村公路在公路养护、防护栏设置等方面存在漏洞的具体情形,如部分乡道路面破损严重,桥梁两侧、临崖临水路段无护栏,急拐弯处无安全减速标志等问题。与会代表围绕案件事实,就如何消除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提出初步履职意见建议。
随后,在人民监督员与听证员的见证下,承办检察官向相关行政机关送达了检察建议书。被建议单位当场签收后一致表示,检察建议反映的损害事实客观、真实,提出的建议内容具体、详实,一定会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检察院。(邓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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